中國清潔能源產品為降低全球清潔能源使用成本、加速低碳技術部署、提高能源可及做出重要貢獻。
2023 年,全球清潔能源蓬勃發展,新增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 5.1 億千瓦,比2022 年增加 50%,其中中國貢獻超一半2。在實現自身清潔低碳發展的同時,中國也為全球能源轉型和應對氣候變化提供優質可再生能源產品和產能,讓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范圍(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得到廣泛應用。通過向全球近 200 個國家和地區出口風電、光伏產品,中國正在幫助廣大發展中國家獲得清潔、可靠、便宜的能源。據統計,2022 年,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相當于國內減排二氧化碳約 22.6 億噸,出口的風電、光伏產品為其他國家減排二氧化碳約 5.73 億噸,合計減排超 28 億噸,約占全球同期可再生能源折算碳減排量的41%[25]。中國出口的電動汽車、鋰電池、光伏產品等清潔能源產品不僅豐富了全球供給,緩解了全球通脹壓力,也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和綠色低碳轉型作出巨大貢獻。
中國的綠色技術、綠色產品具有明顯的正外部性,清潔能源技術創新不斷取得突破,為全球綠色低碳轉型提供重要助力。2012 年以來,中國不斷推動清潔能源技術創新。在裝備制造方面,目前中國已培育出一批國際一流能源裝備制造企業,全球前5 大風電整機企業中有 4 家中國企業,前 10 大電動汽車電池制造商里有 6 家中國企業,成為穩定全球清潔能源產業鏈供應鏈的重要力量。中國在提高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和降低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方面,均處于世界領先地位。過去十年來,全球光伏、陸上風電、海上風電的裝機規模不斷增加,加權平均平準化電力成本(LCOE)不斷下降。其中,光伏發電成本下降幅度最大,從 2010 年的 0.45 美元/千瓦時降至 2022 年的 0.049 美元/千瓦時,下降接近90%。

COP28 上,各締約方就“到 2030 年,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增至三倍”達成共識。為實現這一目標,到 2030 年,全球平均每年新增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需達到1100 吉瓦,也就是在 2023 年的記錄上再增加一倍。但目前的預測表明,如果不采取緊急的干預政策,這一目標將遙不可及。以二十國集團(G20)國家為例,2023 年 G20 成員國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裝容量增加了 416.2 吉瓦,同比增長 15.0%,累計裝機容量達到 3084 吉瓦。但要實現2030年可再生能源目標,G20 成員國必須在 2030 年前每年要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900吉瓦以上[26]。 中國在可再生能源國際合作方面的進展與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密不可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太陽能資源豐富,其年光伏發電潛力總量可達 448.9 萬億千瓦時,但在全球6.75 億無法獲取電力的人口中,“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人口占比近30%[27],光伏發電等綠色電力將為實現能源可及提供重要助力。
從投資規模上看,中國主要企業在 2015—2023 年期間,投資海外可再生能源的總規模達到 311 億美元[28]。2023 年,中國企業新簽約境外電力項目727 個,合同額總計 513.64 億美元,同比增長 51.1%,裝機容量總計 72.9 吉瓦。其中,簽約光伏發電項目180 個,項目金額 171.6 億美元,同比增長 72.2%,繼續保持高增速。新項目主要集中在亞洲(77 個),其次為非洲(45 個)、歐洲(39 個),南美洲、大洋洲、北美洲簽約項目較少[29]。中國還與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等國家在太陽能資源開發、光伏電站建設等方面開展了合作,為當地提供了可持續的能源供應,促進了當地經濟的發展。當前,“一帶一路”能源合作“朋友圈”持續擴大,能源合作伙伴關系成員國數量已達到33 個,打造了亞太經合組織可持續能源中心、中國—東盟清潔能源合作中心等 6 個區域能源合作平臺[30],促進相關國家和地區在能源領域的共同發展、共同繁榮。
中國在推動全球軟性大宗商品供應鏈的綠色低碳轉型方面擁有巨大潛力。作為世界貨物貿易第一大國,中國處于全球軟性商品價值鏈的核心。受經濟實力提升和國內生產需求擴大等因素推動,中國對大豆、林產品、牛肉和棕櫚油等軟性大宗商品的進口量逐年增加。2023 年,中國全年大豆消費量占世界總產量的 1/3 左右,大豆進口量約占全球大豆進口總量的 64%。2019 年,中國成為僅次于印度的世界第二大棕櫚油進口國、世界第三大棕櫚油消費國(除歐盟以外)。中國牛肉進口增長迅速,自 2018 年以來已成為進口數量超過美國、價值量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牛肉進口國。中國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林產品進口國,2022年中國木材(包括原木和鋸木)進口量約占全球木材進口總量的 40%[31]。中國積極參與加快軟性大宗商品供應鏈綠色轉型相關工作。在戰略層面,2021 年10月,中國和歐盟舉行第二次中歐環境與氣候高層對話,并發布聯合新聞公報,就加強在森林資源保護及可持續管理、可持續供應鏈、打擊木材非法采伐及相關貿易領域的合作達成共識。中國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六次締約方大會(COP26)上簽署《關于森林和土地使用的格拉斯哥領導人宣言》,承諾到 2030 年停止并扭轉全球森林喪失和土地退化。在 COP26 召開期間,中美雙方聯合發布《中美關于在 21 世紀20 年代強化氣候行動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也提出將通過有效執行各自關于禁止非法進口的法律,共同支持消除全球非法毀林[32]。中國也在積極推動“一帶一路”綠色供應鏈合作。2017 年,原環境保護部、外交部、商務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了《關于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強調要加強綠色供應鏈管理,促進綠色生產、采購和消費,加強綠色供應鏈的國際合作與協調。
中國企業積極參與價值鏈綠色化的國際合作。2018 年,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CFNA)參與發起成立中國可持續棕櫚油聯盟,為棕櫚油供應鏈的利益相關方提供合作平臺,推動可持續棕櫚油的生產、貿易和消費。2021 年,中國肉類協會發布了《肉類產業綠色貿易規范》,將“避免采購毀林高風險地區的產品”納入規范;共有408 家中國公司加入科學碳目標倡議(SBTi)致力于氣候行動和減排,其中,379 家企業提交了氣候目標,并表示將優先塑造綠色供應鏈,例如對供應鏈進行碳盤查,采購經可持續認證的產品;174家企業提交的氣候目標已獲得通過。中糧集團通過提供技術指導和科技支持,促進了泰國、柬埔寨、緬甸、老撾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農業生產力和可持續發展,在提高合作國家農產品質量和產量的同時保護當地生態環境,實現了經濟效益與環境保護的雙贏。在第六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中糧國際與蒙牛旗下現代牧業就采購“零毀林”巴西大豆達成協議。自 2014 年進入巴西市場以來,中糧國際通過推動供應鏈上下游各方共同行動,在當地建立了以農產品可追溯性為核心的可持續大豆供應鏈。目前,中糧國際已實現巴西直接采購大豆的 100%完全可追溯[33]。大豆、牛肉、木材、棕櫚油等行業的可持續供應鏈建設可以降低毀林和原生植被轉化導致的碳排放風險。
綠色低碳轉型國際合作存在的問題: 1. 貿易單邊措施,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為全球綠色低碳轉型帶來不確定性自歐盟制定 CBAM 以來,貿易與氣候議題越來越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美國新任氣候特使約翰?波德斯塔(John Podesta)的施政核心就是貿易,重點強調與盟國和伙伴國合作,減少綠色產業鏈的依賴性。2024 年 5 月 14 日,白宮發表聲明,宣布拜登政府將繼續保留其前任特朗普政府實施的關稅政策,并加征對其他中國商品的關稅,涵蓋鋼鐵和鋁、半導體、電池、關鍵礦物、太陽能電池和起重機等商品。其中,對中國電動汽車征收的進口關稅將由 25%激增至 100%。美國《通脹削減法案》還規定,2024 年之后,使用中國電池組件制造的車輛將無法獲得稅收抵免,此后美國政府宣布給予電動車企業和電池制造商兩年寬限期。此外,英國政府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正式宣布,將從 2027 年起實施英國碳邊境調節機制,日本、加拿大等國家也在開展 CBAM 相關的研究和討論,并可能在未來幾年內推出相關的政策。
研究表明,根據當前規則,CBAM 對歐盟貿易伙伴的影響一定程度上取決于這些貿易伙伴對該機制的應對方式,總體而言對中國出口產品的影響較小,鋼鐵和鋁是主要受沖擊部門。但與此同時,也要認識到,氣候貿易措施將本應由發達國家承擔的消費排放責任轉移到發展中國家,增加了發展中國家的減排負擔,對發展中國家的出口、產業轉型和社會福利造成負面影響。研究表明,歐盟 CBAM 將惡化全球的收入分配,加劇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福利差距,“氣候俱樂部”施加懲罰性關稅本身對減排意義不大,但給非俱樂部成員國帶來巨大的成本壓力。CBAM 對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的影響尤為嚴重,導致其貿易額與高收入經濟體相比出現下降,這對受影響行業的就業保障構成嚴重挑戰。此外,CBAM 可能會對世界貿易組織(WTO)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多邊體系以及“共同帶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等規則帶來沖擊。
非關稅壁壘也在增加。對于鋰離子電池和光伏產品,歐盟《電池和廢電池條例》也于2023 年 8 月 17 日正式生效,該條例雖旨在建立可持續的電池管理模式,但事實上也提高了歐盟以外地區生產的電池產品以及新能源汽車進入歐盟市場的門檻。自美國所謂的《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案》頒布以來,美國海關已經扣留了多達 3 吉瓦的太陽能組件。單邊貿易措施(尤其是高額的關稅和各種非關稅壁壘)阻礙了技術和產品在全球范圍內的流通和優化,對國際合作與信任構建造成了影響,產業技術脫鉤斷鏈將大大提高全球氣候治理的成本。為了真正推動全球綠色低碳轉型,國際社會需要更加公正和包容的多邊貿易和環境政策,以確保所有國家都能在減碳的道路上共同前行。。
2. 發展中國家財政空間緊張,在實現氣候目標和可持續發展目標方面面臨較高的轉型成本 對于資金不足的發展中國家來說,應對氣候變化常常與消除貧困等目標產生沖突。部分發展中國家還處于快速工業化、城市化階段,能源需求量較大,過快推動能源轉型可能會導致能源供應短缺和更高的轉型成本。為了滿足能源需求增長,發展中國家不得不在經濟發展和碳減排之間進行權衡。 發展中國家受財政收入停滯、借貸成本上升和貨幣貶值影響,償債負擔加重,投資可持續發展的能力也因此受限。由于主要發達國家中央銀行實施貨幣緊縮產生重大的溢出效應,許多以美元或歐元計價的債務水平較高的發展中國家面臨著借貸成本居高不下、進入國際資本市場受限和匯率貶值等問題。2022 年 3 月,美聯儲停止凈資產購買后的6 個月里,新興市場經濟體貨幣對美元集體貶值約 9%。自 2022 年第一季度以來的利率大幅上升以及流動性狀況趨緊對財政平衡產生了不利影響,重新引發了世界各國對財政赤字和債務可持續性的擔憂。對許多發展中國家來說,越來越緊縮的財政空間限制了其投資可持續發展和應對氣候危機的能力。2022 年,50 多個發展中經濟體用于支付利息的支出超過政府總收入的 10%,25 個國家超過 20%。從中期來看,發展中國家不僅增長前景低迷,還需要增加對教育、衛生和基礎設施的投資,政府預算面臨多重壓力,加劇了財政脆弱性。
發展中國家獲取足夠的外部融資,以刺激投資和增長、應對氣候變化相關風險并加快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存在一定困難。自《巴黎協定》之后,全球經濟能源轉型資金的支出處于增長態勢,但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存在顯著差距。自 2015 年《巴黎協定》通過以來,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國際投資增加了幾乎兩倍,但大部分集中在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每年需要約 1.7 萬億美元的可再生能源投資,但在 2022 年僅吸引了價值5440 億美元的清潔能源外國直接投資。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年度資金缺口為4 萬億美元,發達國家稱向發展中國家承諾的每年提供 1000 億美元資金支持的目標剛剛實現,但國際社會對氣候資金定義等方面仍存爭議,而發展中國家較高的風險評級又缺乏對國際私人投資的吸引力。在發達國家的資金流動和交易量因多重危機驅動(如俄烏沖突、高價食品和能源以及債務壓力)減少的情況下,針對發展中國家氣候轉型投資的下行壓力將繼續存在[34]。
3. 平衡全球綠色價值鏈的收益分配存在挑戰 全球價值鏈向綠色化轉型有望實現更廣泛的環境和社會效益,但在國家之間和國家內部公平地實現經濟收益分配仍存在挑戰。發達國家由于較早布局綠色產業,憑借技術優勢和資本力量,居于價值鏈中的較高位置,如技術標準制定、核心設備生產;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則多局限于價值鏈的底端,如原材料提供和初級加工,難以獲得相應的高附加值收益。從發展角度來看,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在經濟結構轉型方面進展緩慢,在全球綠色價值鏈中處于較低位置[35]。從生態角度來看,發展中國家,包括最不發達國家仍然是世界市場上大多數生態資源的凈提供者,促成其他區域的消費與碳排放,始終位于碳密集型全球價值鏈底端[36]。
在全球價值鏈的框架下,成本與收益的分配不均問題尤為凸顯,尤其在軟性商品領域顯得更為普遍。出口國如巴西和阿根廷,盡管提供了大量的大豆和牛肉,卻面臨生態破壞和資源枯竭的風險,收益相對較低;進口國方面,雖然可以通過全球貿易體系滿足國內市場需求,但在全球價值鏈中卻往往處于成本高昂而收益微薄的不利位置,同時還需承擔推動供應鏈綠色化的重大責任與壓力。與之相反,跨國公司(如嘉吉和邦吉)通過控制貿易和加工環節,擁有利潤分配和賦值能力,實現了高額利潤。這些企業通過規模化運營與市場壟斷地位,將基礎原材料轉化為高附加值產品(如精煉豆油、加工牛肉),從而在價值鏈中占據了大部分利潤,進一步加劇了軟性商品綠色價值鏈中成本與收益分配的不均衡。
為解決這一困境,各國亟須加強合作與對話,提升供應鏈的透明度,制定和執行旨在平衡各方利益的政策與市場機制,積極推動供應鏈的綠色轉型。同時,跨國公司亦應扮演關鍵角色,通過實施可持續采購政策、建立環境管理體系,確保供應鏈的透明度與可追溯性,共同推動軟性商品價值鏈的綠色重塑,以期實現更加公平、可持續的全球價值鏈體系。新興綠色產業有望成為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在全球價值鏈中實現轉型的重要機會。以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為例,相較于傳統汽車,新能源汽車不再受限于發動機技術系統限制,所需零部件大幅減少,動力電池在生產過程中增加值占比較高。在動力電池以及新能源汽車生產領域,發展中經濟體的國際市場占有率顯著提高。2023 年,中國新能源汽車出口量達 120.3 萬輛,同比增長 77.6%,增速超過傳統燃油車;光伏組件產量多年居全球首位,多晶硅、硅片、電池片、組件等產量產能的全球占比均超 80%[37],為發展中經濟體提供了重要的發展經驗。